自從電動自行車
集中登記掛牌以來
小伙伴都非常積極
但還是有市民對電動自行車
和電動摩托車分不清
首先
大家要明白的是
不是所有的電動二輪車都叫電動自行車
在辦理電動自行車掛牌之前
你必須要鑒別自己擁有的
差別大大
電動摩托車應當按規定到公安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領取摩托車號牌,憑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上路行駛。
在圖片中大家可以很直觀的看到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區別,那么今天就來給大家解讀為什么有的電動車上紅牌有的電動車上綠牌。
首先,電動自行車技術參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標準》(GB17761-2018)技術參數的,屬于國標電動自行車,否則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
其次,國標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腳踏功能;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所以,只有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才能上綠牌,否則就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所上牌照則為紅色。
上路行駛注意事項
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駕駛非機動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摩托車通行規定
駕駛摩托車應當依法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或乘坐摩托車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載人。摩托車應該在最右側車道內行駛。簡單來說,就是“有牌證、戴頭盔、靠右行、限兩人”。
來源:人民公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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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永州警事